乌市公布今年“薪情榜” 168工种工资提高10%
日期:2010-07-29 07:51 浏览: 次 责任编辑:jxjuchuang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史传芝) 乌鲁木齐市2010年各行业工种(岗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与2009年相比,总体水平提高了10%。
7月2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乌鲁木齐市2010年部分行业工种(岗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公布了16个行业168个工种的高、中、低三个等级的月工资指导价,在2009年15个行业145个工种基础上,新增了畜牧业1个行业,以及制齿工等23个工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工资处副处长王嘉杰介绍,我市2010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考虑了多方因素,征求了多部门意见。
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情况调查”和“企业职工工资成本分析”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了我市2010年度企业最低工资调整情况,以及2009年度的物价指数,并考虑了2009年下半年以来“7·5”事件对我市社会经济的影响,征求了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经委四部门以及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劳资部门的意见。
同时,还以问卷形式抽样调查了7个行业的343家企业、36816位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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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价只是参考标准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指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的要求,定期对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个职业(工种)的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交易价格水平的一种制度体系。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始建于1999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工资处副处长王嘉杰说,它与身为硬性指标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职工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而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仅仅是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协商确定岗位工资水平提供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并非强制性要求,需要各单位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
高低价位差距较去年有所减小
今年首府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高价位平均提高6%,中价位平均提高7.6%,低价位平均提高16.4%。与2009年高价位普遍有所提高、低价位上调幅度较小或基本与2008年持平相比,今年高价位、低价位差距有所减小。
王嘉杰说,这主要受市场影响。目前,普通劳动力群体的就业标准较往年有所提高,对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期望值较高,以及物价上涨因素,造成我市低价位劳动力岗位的需求大于供给,致使低价位岗位工资平均涨幅高于往年。而高价位劳动岗位相对稳定,工资只是稳中略有上升。
同时,今年劳动力市场上大量容纳普通劳动者的低价位劳动岗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仍有较大的需求,而在普通劳动力群体中,特别是部分外来劳动力受“7·5”事件影响,人数有所减少。
指导工种结合经济发展定位
此次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表中,新增了畜牧业1个行业,及其包含的家禽饲养人员、家畜饲养人员、动物疾病防治人员、实验动物饲养人员、其他畜牧业生产人员5个工种。
制造业中新增了锯床工、制齿工、锻造工、钻床工、抛磨光工5个工种。
化工行业新增了精致操作工、调和操作工、润滑脂操作工、化工设备维修工、化工产品化验员、化工产品仪表工、化工产品巡检工、化工原料库管、化工成品库管9个工种。
商业餐饮服务业新增了理货员;管理人员新增了研究和开发经理、其他经纪业务人员;其他行业新增了计量员。
王嘉杰说,新增行业、工种,主要是考虑到我市近年来畜牧业、化工业、制造业及服务业的生产规模逐渐扩大以及有新增的工种(岗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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